我院开始招收社会工作者、志愿者服务团队啦!
彭水县人民医院于2019年正式启动招收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服务团队岗位,详情请阅读《彭水县人民医院社工志愿服务工作衔接制度》。
彭水县人民医院社工志愿服务工作衔接
制 度
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促进开展社工志愿服务进医院活动,进一步推进社会精神文明和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制定本制度。
一、衔接对象
我县规范化的社会工作者、志愿者服务团队。必须具备:统一的标识,有一支相对稳定的队伍;有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档案;自愿提供无偿医疗相关服务;有一个相对稳定的服务基地;有完整的活动计划;有规范的规章管理制度。
二、接受和管理部门
我院党群办负责接受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者、志愿者服务团队来我院开展工作的衔接,并进行日常管理,联系电话:78488199。
三、服务岗位(暂提供)
1、导医导诊
2、临床支持
3、维持秩序
4、自助机使用引导
四、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和服务团队的权利
1、接受专业培训的权利;
培训分为: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基本知识培训、医疗服务基本技能培训;
2、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在服务活动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可以请求我院相关部门的帮助解决;
3、享有监督、建议、批评的权利。
五、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和服务团队的义务
1、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
2、遵守我院规章制度,服从我院统一管理;
3、认真完成既定的服务工作,保证服务质量;
4、维护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社工志愿组织和我院的声誉和形象;
5、开展社工志愿服务时佩戴我院统一标志。
六、志愿者待遇
社工志愿服务为无偿服务。服务期间,志愿者食宿交通费用由所在社工志愿服务团队负责,或与我院协商解决
咨询电话:023—78488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