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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指南

发布日期:2023-06-13    浏览次数:    作者:

重庆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指南



一、事项名称:重庆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

二、救助对象:符合救助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三、救助条件

(一)0-6 岁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康复训练救助对象和条件:重庆市户籍或持重庆市区县居住证的视力、听力、言语、 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诊断明确(提供医学诊断证明书),有康复需求和康复意愿。

(二)7—14 岁辅助器具适配、康复训练救助对象和条件:重庆市户籍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家庭经济条件困难;经评估具备康复指征,有康复需求和康复意愿。

(三)7—18 岁手术救助对象和条件:重庆市户籍的听力、肢体残疾儿童(少年);经评估符合手术适应指征,有康复需求和康复意愿。

四、救助内容:

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和康复训练。

五、救助标准:

(一)手术救助:人工耳蜗植入手术补助标准为12000元/ 人,免费提供人工耳蜗产品;肢体矫治手术补助标准为20000元/ 人·年。

(二)辅助器具适配:视力残疾儿童免费适配盲杖、盲文写字板和笔、放大镜、助视器等。肢体残疾儿童适配踝足矫形器、 矫形鞋,补助标准为 1500 元/人·年;适配大(小)腿假肢、膝踝足矫形器、脊柱矫形器等,补助标准为 5000 元/人·年;免费适配儿童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辅助器具。经评估符合助听器佩戴条件的听力残疾儿童免费适配 2 台助听器。

(三)康复训练:

为低视力儿童提供视觉基本技能训练,补助标准为0—6岁10000元/人·年,7—14岁5000元/人·年;为盲童提供定向技能及行走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补助标准为0—6岁5000元/ 人·年,7—14岁3000元/人·年。为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听觉言语功能训练,运动、认知、沟通及适应性等康复训练,补助标准为0—6岁20000元/人·年,7— 14岁10000元/人·年。

六、申请材料

按照不同救助对象和条件的要求,提供家庭户口本、居住证、残疾人证、医学诊断证明书等材料。

七、申请方式

(一)网上申请:通过登录中国残联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s://login.cdpf.org.cn/uams/person.html)自助申请。

(二)书面申请:监护人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证发放地区县残联提交书面申请。

(三)监护人无法申请的,可委托他人、社会组织等代为申请。

八、其他:本指南未尽事宜以申请地残联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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